2008/3/27,車禍
事情發生到現在,已經一個多月了,傷口的部份都已經好了,可是我的左膝還沒有完全好,前二天還又復發,痛得我幾乎完全沒有辦法走路。 事情發生在3/27的晚上,我們從清大騎車回去的路上,打算走忠孝路到大潤發買肯德雞吃,就在忠孝街口與東光路交差的十字路口,我們摔車了。那一瞬間,只覺得車子往左邊傾斜,龍頭搖晃,我還沒有意識到我們已經要摔車了,然後倒下的一瞬間,沒有什麼痛楚的感覺,我只知道我要快點爬起來,這是我車禍的第一個反應,因為後面如果有車子追撞過來後果不堪設想,我馬上用盡全力站起來,但是我站不直,用盡全身的力氣"爬"到張胖的旁邊,他正坐在地上,用左手抓著右手腕哭,我趕緊拉著他,爬向路旁的水泥空地。 這一次又是安全帽救了我們,我們的頭部沒有受到傷害,而在倒下的那個瞬間,張胖在後座壓過了我的身體,以右手著地,所以他雖然沒有顯著的外傷,但是右手腕腫得很厲害。而我,傷勢就相對的看起來嚴重得多。 先說摔車的原因,我預估我期的時速約在35~45之間,那是個十字路口,加上下班時間塞車,我騎得相當慢,就在我爬到旁邊的水泥地時,有一位婦人來關心我們,叫我們一定要報警,因為地上全是"沙石",大潤發的前面正在蓋房子,而不肖的沙石車可能沒有蓋好沙石,就延路一直掉碎石下來,而且還有泥漿,這一點可以從我的鞋子證明,我的鞋子上全都是像水泥一樣的漬,而那個十字路口又不平,有一個小小的凹洞,可能就這麼巧的,我壓到了凹洞,又騎過了水泥漿和沙石,就這樣摔車了。報警後警方有來現場拍照存證,事後也有找到那一家建設公司,他們應該是認了他們的過失,因為他們有保險,所以也不怕我索賠吧。 我的左手肘在地上摩擦,摩掉了一大面的皮,鋼製的CITIZEN手錶斷了,並且在我的手腕上留下傷痕,雙手手掌都有很深的破皮,右膝也有傷口,但這些都還算小傷,最嚴重的是我的左膝,因為直接接觸到地面,而且被張胖壓過去,我的牛仔褲破掉了,膝蓋直接去和柏油地摩擦,更慘的是,在地上的沙石就像是無數的小刀,造成我的傷口看起來是數條的"割傷",而且見骨了。張胖送我的Lee外套也破了,才沒穿過幾次,還好有帶它去一趟澳門玩。 那位關心我們的婦人,和我說「你一定要報警,然後去醫院,摩托車就打電話請家人幫你騎回去」,可是我根本沒家人在新竹啊,我只好把車就借放在十字路口一家賣車的店,事後我學長來看我時,我才...